事件回顧:9月9日,濟南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在環保執法中遭遇不法分子圍攻毆打,4名執法人員被打傷,1部公務車輛受損。濟南市公安局迅速偵破這起重大妨害執行公務案件,抓獲全部犯罪嫌疑人。(齊魯晚報)
一石激起千層浪。距離濟南環保執法人員被毆打事件發生已經過去兩周的時間,但事件本身引發的關注和討論卻很快平息,反而呈現越來越熱的輿論勢頭。新環保法實施不滿周年,便出現此類公然藐視和踐踏法律法規的惡劣行徑,著實令人發指。
“門難進,難進門;執法難,難執法。”正如一位環保局長所言,濟南環保局事件折射出的正式當前我國環保執法環境的不容樂觀。需要看到的是,事件的發生并不是無章可循。隨著國家的重視程度不斷加大,迫于生態文明建設和循環經濟的壓力,環保執法也不斷深入,尤其是今年年初新環保法的強化,沉積多年的舊賬翻出,再加上新賬一起算,多重因素疊加才導致矛盾瞬間爆發。
此事一出,山東省環保廳和公安廳立即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強化公安環保的聯勤聯動工作,切實保障環保行政執法。能夠從事件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為以后的環保執法提供強力保障,值得點贊。
相信很多人對“環保警察”并不是陌生。為了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先后有十幾個省市成立專司環保執法的隊伍——環保警察,有五個省份在省級層面打造環保警察隊伍。既然在打擊環境違法犯罪方面有著天然的優勢,為何不把這一制度推廣開來?有專家指出,誠然,環保警察可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一定程度的干預,但國家并沒有這方面的法律規范,而且具體運行過程中,會存在各方面的掣肘,存在較大存廢之爭,因此寄希望于環保警察成為環保執法難是一種不成熟的觀點。
說到底,要將環保違法犯罪行為標本兼治,需要環保部門“內功”與“外功”兼重。“內功”是根本,強化環保執法隊伍建設,創建一支不畏強暴、敢作敢為的高素質執法隊伍,維護新環保法等法律法規的權威;“外功”是必備,強化司法聯動,確保環保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實施,利用“環保警察”或環保與警察的密切合作,打擊違法的同時,震懾抗法行為的發生。
新環保法與配套文件出臺賦予環保部門的權利和職責,不應該成為一紙空文,而應成為打擊環境法違法行為的強拳,徹底凈化我國環保執法環境。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