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信廳發布通知稱,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儲備能力建設有關要求和全省電煤保供年度工作安排,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遴選優質儲煤企業,確認為2023年新增省級儲煤基地,確保全省儲備能力達到國家要求,更好的發揮應急保障作用。
遴選的儲煤企業要符合下列條件:
1.吉林省內注冊的煤炭合法經營企業。儲煤企業要有大局觀念,敢于擔當,社會責任心強,服從屬地政府應急調度。
2.具有較大規模的儲煤場地(或長期租賃),靜態儲煤達到20萬噸以上,儲煤場地符合環保、安全等要求。
3.年度經營規模30萬噸以上。
4.具有齊全的裝卸隊伍、裝卸設備、煤質化驗設備和技術人員等。
其中,四個條件下可優先入選:
一是與熱電企業具有良好合作關系的供煤企業;
二是輻射范圍廣、保障能力強的企業;
三是儲煤場地內具有鐵路專用線的企業;
四是具有專業物流隊伍的企業。
吉林省工信廳表示,本次遴選由各地市州工信局對屬地煤炭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摸底,要本著儲煤企業自愿申請(申報項目書,即企業申報省級儲煤基地請示、企業營業執照資質、企業情況介紹含現地照片、企業經營情況記錄、儲煤企業信息表內相關信息詳細情況、其他可以提供的材料)原則進行。
該廳明確,各市州工信局將遴選企業名單及相關材料于6月16日之前報省工信廳資源處。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