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迎峰度夏”用煤高峰,也是煤炭供需矛盾容易顯現的時候。今年初以來,煤炭價格大幅變動,市場走向更是讓人琢磨不透,為了讓煤市回到穩定運行的軌道上來,各方不斷用“政策手”和“市場手”調節。
近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做好2021年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國安排形成1.2億噸以上的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力爭到2021年底形成4億噸左右的商業儲備能力。
建設煤炭儲備能力的初衷,是為了應對各種緊急狀況,保障煤炭穩定供應。其實這已經不是政府第一次提煤炭儲備了,早在2011年至2013年,煤價不斷上漲,有關部門就在推動煤炭儲備能力建設。但之后的幾年,受煤炭產量縮減、煤價長期處于下行通道、儲煤成本高等因素影響,煤炭儲備制度執行效果并不理想。
煤炭儲備被譽為煤炭市場的“調節器”,相當于中間多一道環節,價格傳導相對放緩,從而避免煤價劇烈波動。而從近幾年的煤炭供需格局看,推動煤炭儲備對那些煤炭調入省份而言至關重要。

煤炭行業經過供給側結構性調整,煤炭供需格局發生了較大變化。首先,新增產能與能源消費地之間的物理距離在持續增大,煤炭運輸及需求隨之增長。其次,煤電正從主體能源向基礎性和調節性電源轉變,淡旺季峰谷差將加大。再其次,煤炭主產地正在成為煤炭的主要消費地,煤炭運輸格局隨之變化。有分析人士指出,當前煤炭供給逐步向主產地集中,總供給能力提升,但供應保障難度反而加大。
以煤炭調入大省湖南為例,該省“十四五”期間預計年均煤炭消費量在1.2億噸以上,本省煤炭產量約1200萬噸,對外依存度達90%。湖南處于煤炭運輸鏈末端,輸送路線較長,電煤價格較高。2019年浩吉鐵路通車后,“兩湖”地區煤炭運輸條件得到改善,但由于集疏運系統建設滯后,運力仍難滿足實際需求。對此,湖南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長期看仍需增強煤炭供應保障和調節能力。
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煤炭工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到,2020年我國煤炭調出省區凈調出量約16.6億噸,煤炭調入省區凈調入量約19億噸。隨著煤炭行業去產能工作的持續推進,不少產煤省本身煤炭產量不能滿足需求,也需要調入大量煤炭。2020年,產煤大省河南煤炭產量約8000萬噸,需要外調煤炭1億噸左右。
如此大的需求量,加上長距離調運,要讓遠水解近渴,煤炭儲備對煤炭調入省份而言意味著守住“底線”。
2020年底,重慶市某煤礦發生事故后,重慶松藻電力公司負責人第一反應就是趕快買煤、囤煤。當時,陜煤集團在重慶果園港存有20萬噸儲備煤,重慶松藻電力公司就是靠這批煤挺過了12月,解了燃眉之急。
也正是出于保障煤炭供應安全的考慮,不少煤炭調入大省非常重視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如湖北,推進“浩吉鐵路+長江水運”煤炭輸送體系建設,建設以荊州江陵為重點的大型煤炭儲備基地,在武漢、襄陽、宜昌、荊門等地,依托重點用煤企業建設中小型煤炭儲配基地。預計到2022年底,湖北新增煤炭儲備能力658萬噸,儲備能力達到煤炭年消費量的10%。同樣是煤炭調入大省的浙江,著眼于構建煤炭供應保障長效機制,優化儲備制度,建立健全以企業社會責任儲備為主體,地方政府儲備為補充的煤炭儲備體系。
有關專家建議,盡快完善國家煤炭應急儲備體系,根據不同地區的條件、需求及功能,建設煤炭儲備基地。此次,國家為煤炭儲備能力建設提供了更多的支持政策,相信在各方的共同推動下,煤炭儲備能有更多實質性進展。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