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第四次工作會議暨長三角區域水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在杭州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協作小組組長韓正主持會議并講話。浙江省代省長車俊、江蘇省省長石泰峰、安徽省代省長李國英、上海市副市長陳寅分別介紹了本省市大氣和水污染防治情況以及下一步安排和有關政策建議。
12月7日,大雪,辜月。
在冬日暖陽中,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第四次工作會議暨長三角區域水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在杭州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協作小組組長韓正主持會議并講話。浙江省委書記夏寶龍致辭。浙江省代省長車俊、江蘇省省長石泰峰、安徽省代省長李國英、上海市副市長陳寅分別介紹了本省市大氣和水污染防治情況以及下一步安排和有關政策建議。
會議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和中央領導指示精神,深入交流了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關情況,審議通過《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2017年工作重點》和《長三角區域水污染防治協作2017年工作重點》。
韓正在講話中指出,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進行了三年實踐,聯防聯控重點更突出、協作更密切、落實更有力,取得了符合預期的良好成效,協同防治污染、共推綠色發展的理念和意識更加深入人心。與此同時,長三角要認真抓好、切實加強區域水環境共同治理工作,全面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推進跨界臨界飲用水水源地的協同保護,完善區域航道、碼頭和船舶、水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區域排放標準對接的制度辦法。
談及長三角地區,第一印象便是它的繁華。這個經濟體占全國所有城市群經濟總量的20%左右,也是國內基礎最雄厚、經濟最具活力、開放程度最高、創新能力最強、吸納外來人口最多的地區。經濟發展的領先,也讓長三角地區更先領略到環境保護責任之重。
與其他環境污染相比,大氣污染更具有聯動保護的需要,是一個區域性乃至全球性的問題,任何城市都無法自掃門前雪,如果沒有周邊城市的配合,勢必無法獨善其身。正因如此,長三角牽手污染防治的第一戰就是大氣污染防治。2014年初,長三角區域成立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三省一市圍繞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目標,確定并落實了包括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綠色港口和船舶排放控制區建設等在內,共計5個方面12項協作工作重點,內容囊括了從產業轉型升級到氣象業務協作,對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進行了統籌和協調部署。
值得一提的是,協商會議制度下的輪值省模式就是讓受大氣污染影響最厲害的主體,在特定時間段內成為長三角大氣污染聯防聯治權力運行的主導者,污染議題的提出者,并且能夠引導議題方案的解決。
而長三角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治的管理模式涉及“三省一市”在大氣污染治理權限方面的協同發揮,核心為長三角大氣污染治理權限的運行過程,應該主要解決“跨區域大氣污染問題”的啟動機制和解決方案運行機制,確保不同省市是以“長三角一體化”而非以“以鄰為壑”的觀念對待本區域的大氣污染問題,是以“如鯁在喉”而非“隔岸觀火”的心態對待非本區域的大氣污染問題。
“長三角監測數據、污染源清單信息的打通,使得浙江可便利地獲得江蘇等地的信息。”浙江省環保廳大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及時獲得來自北方的空氣污染情況、氣象情況,能提早預判長三角未來數日的空氣污染發展情況。各省市也可根據自身污染情況啟動應急預案,減輕污染程度。
而在大氣污染防治協作之后,2016年三省一市又在水污染防治上掀開了新的篇章。在2000年至今的15年里,上海滾動實施了5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累計安排項目1183項,投入資金約3200億元。舍得投入大筆真金白銀的不只是上海。2007年太湖暴發大面積水危機,給人們敲響了警鐘。從這年起,江蘇省每年安排資金20億元用于太湖治理。截至2013年底,江蘇實施方案中要求到2020年完成的總投資1083.1億元、1602個項目,已完成投資1060億元、1450個項目。
為了實現“不向太湖排一滴污水”的目標,浙江湖州近乎同步開始實施總投資近100億元的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對245公里的垃圾河、259公里的黑臭河進行集中整治:包括累計投入20多億元,清除太湖水面養殖圍網,關閉涉污企業,實現了工業污染零排放;投入近6億元,拆除24條水上餐飲船,每年減少直排太湖污水10余萬噸等。
不僅是太湖流域的治理,經過安徽、浙江兩省的共同努力,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4年底,新安江綜合治理完成投資455.1億元。環保部公布的監測數據顯示,2011年至2014年,新安江流域總體水質為優,跨省界街口斷面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連續3年達到補償條件。千島湖營養狀態也同期出現拐點,營養狀態指數開始逐步下降,并且與新安江上游水質變化趨勢保持一致。
與此同時,在共同努力落實《水十條》重點工作之外,三省一市還將協同推進跨界臨界飲用水水源保護,開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執法專項行動,逐步實現污染源清單共享。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