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1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在前期試點基礎上,稅務總局印發公告明確,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國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全面推廣“交易即開票”,實現加油交易與發票開具無縫銜接。
根據稅務總局印發的公告,“交易即開票”是指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完成銷售成品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數據通過稅務部門樂企平臺即時向購買方開具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
“交易即開票”覆蓋成品油零售領域不同交易場景,包括購買方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互聯網平臺等形式支付加油款以及通過加油卡、現金等形式支付加油款等。
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全國成品油零售領域全面推行“交易即開票”服務新模式,是稅務部門持續優化納稅服務、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既能更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又可以有效防范發票使用不規范帶來的涉稅風險。
公告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應當于2026年11月1日前實現“交易即開票”,未如期實現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公告強調,稅務機關嚴厲查處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使用非本單位收款碼收款等各類規避稅收監管的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構成偷稅的,還將依法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