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6月5日,廣西欽州市行政審批局發布關于靈山煙墩平南嶺風電場一期工程核準的批復。
內容顯示,靈山煙墩平南嶺風電場一期工程建設地點位于靈山縣靈城街道、平南鎮、煙墩鎮,項目單位為國電投(靈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項目裝機容量為150MW。項目配套建設一座220kV升壓站和一座30MW/60MWh儲能電站。項目總投資84000萬元。
詳情如下:
欽州市行政審批局關于靈山煙墩平南嶺風電場一期工程核準的批復
靈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報來《關于核準靈山煙墩平南嶺風電場一期工程的請示》(靈發改報〔2026〕46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并委托廣西一站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進行評審,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加快靈山縣風能資源開發,保障能源供應安全,保護生態環境,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同意建設靈山煙墩平南嶺風電場一期工程(項目代碼:2508-450700-89-01-600523)。
二、項目單位:國電投(靈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靈山縣靈城街道、平南鎮、煙墩鎮。
四、項目裝機容量為150MW。項目配套建設一座220kV升壓站和一座30MW/60MWh儲能電站。
五、項目總投資8400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16800萬元,占總投資的20%,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資本金以外的67200萬元,通過商業銀行貸款解決。項目的股東構成及出資比例情況為廣西靈山和創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占股51%、靈山縣荔晟卓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占股49%。
六、項目單位要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做到節約集約用地,不得超標準用地;要采取節能措施,優化工程設計,選用節能設備,強化節能管理,各項能耗指標必須達到規定標準;項目建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規定,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七、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詳見本批復所附的《招標事項核準意見》。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支撐文件是欽州市自然資源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507002025XS0029S01號)、靈山縣人民政府《關于靈山煙墩平南嶺風電場一期工程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的批復》(2025年12月23日)等。
九、如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發生變更的,或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發生較大變更的,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變更申請,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十、項目單位在工程規劃設計及建設中要充分避讓我市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產業布局、重大民生工程、重要礦山、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及環境敏感區等重要敏感區域。項目須與天然林區域保持合理距離,避免造成天然林的破壞。風機位須與村莊、密集居民點保持合理距離,避免噪聲擾民。項目單位應在開工前,依法辦理用地、規劃許可、使用林地、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因風電站列入《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的行業目錄》內,本項目無須辦理節能審查手續。項目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依規辦理安全生產相關手續。
十一、本項目核準后,項目單位應積極與電網企業對接,電網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做好并網服務等相關工作,確保項目建設計劃及并網工作有序推進。項目單位須按照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場址范圍、風機機位進行建設,項目建成投產前不得擅自進行項目轉讓和股權變更、變更項目業主及建設地點等,如有此類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撤銷項目核準文件。項目單位須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2024年新能源回收指標再分配項目建設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595號)的要求推進項目建設。項目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明確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業務工作的通知》(國能函安全〔2020〕39號)等文件要求,自覺接受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十二、項目予以核準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項目單位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在2年期限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