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下發桂發改價格〔2020〕1229號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輸配電價和目錄銷售電價。
執行新的電價后,居民生活用電會有哪些變化呢?
據介紹,居民生活用電是220伏,屬于表格中的“不滿1千伏”的供電類型。記者查詢了柳州市居民用電現行價格后發現,新的居民生活用電一戶一表階梯電價與現行價格一致,依舊為第一檔0.5283元/千瓦時(即俗稱的度),第二檔0.5783元/千瓦時,第三檔0.8283元/千瓦時。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執行的階梯電價是全年累計的,第一檔為全年用電3120千瓦時以下,第二檔為3120-4440千瓦時,第三檔為4440千瓦時以上。
時下氣溫不斷下降,不少市民開啟了“電取暖”模式,如此一來,下個月是否會收到“巨額”電費單呢?供電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這取決于用戶今年的累計用電量,如果累計用電量已經接近3120千瓦時,這個月的“電取暖”模式,很可能讓全年累計用電量在本月突破3120千瓦時,進入第二檔,這將會帶來比往月更多的電費。
如果用戶今年的累計用電量已經接近4440千瓦時,本月用電極有可能進入第三檔,屆時,電費還將有個更大的“躍升”,因為第三檔的電價比第二檔要高出不少。
對于非一戶一表的居民,記者在新發布的通知中注意到,通知要求各轉供電主體要切實執行目錄銷售電價,嚴禁各類亂加價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加強轉供電收費環節監管,確保政策執行到位。
另外,按照國家電力市場化改革的要求,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非居民用戶執行國家核定的輸配電價,未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非居民用戶執行銷售電價。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