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2月8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消息,云南省將形成“1+16+N”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1”為全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意見,體現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的基礎性、底線性要求;“16”為各州市生態環境管控要求,體現環境管控單元所在州市的地域性、適用性要求;“N”為各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體現管控單元的差異性、落地性要求。
云南省于11月6日印發了《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據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蘭駿介紹,“三線一單”指的是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就是要針對不同區域空間的生態環境屬性需要,采取分類保護、分區管控的措施,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源頭預防。
云南省“三線一單”綜合了生態、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要素及自然資源分區成果,按照優先保護、重點管控、一般管控的順序,形成功能明確、邊界清晰的1164個生態環境管控單元。通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到2020年末,云南省已初步建立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基本實現了成果共享和應用。
《意見》提出,到2025年,云南省將形成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為基礎的區域生態環境管理格局,實現生態環境管理空間化、信息化、系統化、精細化,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