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哈爾濱市環境監察支隊監察人員針對哈爾濱市富強油脂加工有限公司大氣污染違法問題,向企業送達了4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今年哈爾濱市已經下達的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決定中罰款額最高的案件。
據了解,哈爾濱市富強油脂加工有限公司經營加工動物油脂、非食用油,在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期間被群眾舉報,經處理仍未達到環保要求。從2016年底起,市環境監察支隊組織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該企業燃煤鍋爐進行了兩次執法監察及監測,大氣污染物排放均超標,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對該企業作出了罰款30萬元和限制生產的行政處罰,并啟動按日連續處罰,共計罰款450萬元。
下一步,市環境監察支隊將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嚴格按照配套辦法規定狠抓污染環境的大案要案,強化執法高壓、執法聯動,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環保法律法規,保護哈爾濱市的青山綠水。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