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電動汽車生產企業騙補事件影響,2016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在各地或收緊或延期。而在我省,一些率先響應政策號召,早早籌巨資購買了新能源汽車的地市公交客運企業,眼下正面臨無梯下樓的困窘……
政策助力新產業革命
近些年,在全球能源危機和環境污染雙重壓力下,積極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已成各國共識。2009年以來,在國家和地方政府高額補貼激發下,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異軍突起、活力四射。密集的扶持政策和高額財政補貼,從國家戰略層面賦予了新能源汽車產業大力發展的絕對高度,體現了政府堅定的決心和態度。
201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達37.9萬輛,同比增長3.5倍,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增量市場。2016年更被業界稱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關鍵年。而近日國務院官網發布的《關于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更明確提出,到2020年,我國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將達到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這意味著在不久的將來,我國新能源汽車或將與燃油車平分秋色。
早在幾年前,“一煤獨大”“因煤而興因煤而困”的山西,便將加快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作為提升我省汽車產業競爭力的戰略機遇和促進我省經濟轉型升級的新動力。在這一領域,我省不但起步早,而且步子大。從試點甲醇汽車到推廣燃氣汽車,再到今年響徹全球的“電動出租車”省會城市,我省罕見地被業界評價“一直很前衛”。
“前衛”形象的背后,是短短幾年時間里密集出臺的一系列地方性扶持政策:2013年底,太原、晉城兩市成為中國首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隨后出臺一系列補貼政策;2014年6月,我省出臺《新能源汽車產業重大布局推進意見》;2015年11月,《關于加快推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和《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2016年行動計劃》相繼面世;同年12月,為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我省宣布從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山西省標注的甲醇重卡和燃氣重卡新能源汽車在山西省境內減半征收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
在地方政府更容易推動的公共交通領域,我省新能源汽車的大規模普及也十分亮眼。官方數據顯示,2015年,我省共新增更新公交車969輛,其中新能源公交車497輛,占比51%。我省臨汾市將城市公交車全部更新為純電動汽車,推廣數量400余輛,率先實現了城市公交電動化。陽曲縣在2015年一次性更換60余輛純電動公交車,實現了縣域內公交由傳統能源車為主向新能源純電動車為主的轉變……我省在公交車和出租車電動化上的大手筆,體現強大執行力的同時,也為全國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提供了實際范本和寶貴經驗。
新政策旨在“亡羊補牢”
另一個不容回避的事實是,由于監管機制不全不嚴,過去幾年間,國家、地方高額補貼在從下游需求端推升新能源汽車產業景氣度的同時,也催生了諸多預料之外的扭曲和畸變,譬如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大面積騙補黑幕。
早在去年,便有不少電動汽車生產企業被曝以新能源概念騙取補貼。部分騙補的車“賣出去”后便再不見蹤影,拿完補貼便閑置起來,甚至拆下電池重新組裝后再申請新一輪補貼。
2016年9月8日,在專項調查啟動近7個月后,財政部通報了蘇州吉姆西等五家客車企業騙補的調查結果,涉及金額達10.1億元。其中,吉姆西通過編造虛假材料采購、車輛生產銷售等原始憑證和記錄,上傳虛假合格證,違規辦理機動車行駛證的方式,虛構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業務,虛假申報等手段騙補。其他4家則是車輛未生產便提前辦理機動車行駛證來騙補。相關部門對這5家企業停止執行中央財政補貼,并取消蘇州吉姆西的整車資質。
一份未經權威部門確認的完整版“騙補名單”隨后浮出水面,按照該名單,被調查的93家企業中有72家企業存在騙補和違規謀補行為,涉及補貼資金92.7億元。如果這份名單屬實,則意味著中央財政撥付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有近1/3的資金被套取。
有評論文章指出:利潤空間巨大、國家補貼程序漏洞、地方審核不嚴共同造成了這種情況,也導致了低質量電動車得以進入市場,獲得補貼的同時,消費者的安全和車輛性能卻被漠視了,這也是狂熱被動發展之下帶來的副作用。
由于騙補事件的復雜性,在相關部門清查騙補的同時,各地原定于今年7月出爐的2016年新能源補貼政策,紛紛延后。10月31日,江西、湖南、天津等省市相繼出爐新的補貼政策。江西省設立了補貼上限:購買純電動客車最高補貼9萬元,購買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貼1.4萬元。消費者直接按照扣減補助后的價格支付,省級財政將補助資金撥付給生產企業。湖南省擴大補貼范圍的同時,將長株潭三市的省級補貼由30%下調至10%。湖南居民只要購置指定車型,在湖南省內入戶上牌使用,并且各項使用手續完備,就可以享受省級財政的購置獎補資金。天津市同步實行退坡機制,新能源客車按國補25%執行,國家和地方補助總額不得高于車輛指導價格的60%。如出現超出部分,相應減少地方補助金額。哈爾濱市則規定,2017-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不退坡。按1 0.8的比例給予地方財政補貼。各級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不難看出,雖然各地補貼政策各異,但總體方向是下調補貼比例、限制補貼額度。在對騙補重災區的新能源客車的補貼上,尤其如此。
捷足先登者“無梯下樓”
為了推動本土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2015年11月26日,我省出臺《關于加快推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將大力發展電動客車、電動專用車、電動乘用車生產制造等產業,著力構建“煤—電—車”產業鏈。力爭到2020年,全省電動汽車生產能力達到12萬輛以上。“對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給予省級財政資金補貼。2016年1月1日起,對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在我省推廣應用的電動汽車,按照同期國家補貼資金1 1配套省級補貼資金……”
2016年5月31日,省政府在國家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又先后出臺《山西省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貼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新能源汽車營銷補助管理辦法》,對補貼對象、補貼標準、補貼申請對象、補貼方式等,做出詳細規定。其中,補貼對象為消費者(商用車客戶僅指法人消費者);補貼標準為:推廣補貼按照同期國家補貼資金1 1配套;山西省內生產企業按照同期國家補貼資金給予1 1的營銷補助;國家、省和省以下各級補貼資金累計總額不得超過電動汽車銷售價格的90%;補貼申請對象為:山西省內電動汽車生產企業;非本省注冊的電動汽車生產企業須授權委托一家在山西省范圍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汽車銷售機構;補貼方式則為: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或銷售機構在山西銷售電動汽車產品時按照扣除中央和本省財政補貼后的價格,將電動汽車銷售給消費者(消費者直接按銷售發票載明的銷售價格扣減中央和省級補貼資金后支付購車款)。另外規定:5年內不允許客戶轉讓車輛;補貼必須足額讓利給消費者。
由于購車時已向廠家支付了包括省級補貼在內的購車款,《辦法》出臺后,一些捷足先登的購車者,頓時陷入了尷尬。
2016年1至6月期間,我省一些地市公交客運公司積極響應《意見》號召,率先行動,籌措資金購買新能源電動客車。山西省城鄉公交客運行業協會會長王耀昌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各地市公交客運企業已購買新能源電動客車1400多輛,涉及補貼金額4億多元。
平定東方世紀公交公司經理郭金維表示,今年上半年,他們響應國家和省里有關文件精神,籌措資金購買了40輛宇通客車廠生產的純電動客車和30輛豪沃客車廠的黃河牌純電動客車。這批電動客車上線運行后,受到廣泛好評。但是“我們已向廠家支付了包括省補價格在內的購車款,可現在半年多時間過去了,我們還沒有享受到省補資金,對企業來講,這是一個很大的壓力”。
大同陽高縣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總經理杜迎春也是滿腹委屈:“我們公司2015年9月就上了32輛新能源純電動客車,沒有享受到國家和省的有關補貼。今年省有關政策出臺之后,我們訂購了30臺豪沃客車廠黃河牌新能源純電動客車和30臺宇通客車廠新能源純電動客車。到現在補貼資金仍然遙遙無期,我們這些縣級客運企業規模小,實在很難承受這巨大的資金壓力。希望有關部門能深入實際,了解我們這些縣級客運企業的困難,盡快能把省補政策落實到位。”
山西省城鄉公交客運行業協會會長王耀昌告訴記者:“目前全省2015年財政應發放的公交客運行業燃油補貼尚未完全到位,各公司向純電動汽車生產廠家支付的含省補在內的購車價款出現嚴重困難,如果省補政策長時間不能落實,客運公司和車輛制造公司須重新修改合同約定。如果修約失敗,將面臨公交客運公司資金支付失約和公司失信,公司將承擔違約責任”。
盼“靴子落地”眾說紛紜
本應及時、暢通的政策性補貼,緣何在受理階段出現了“腸梗阻”?相關各方眾說紛紜。
王耀昌分析:“首先是配套政策出臺程序和規定的不透明。無論是75號文件出臺,還是若干次會議的召開以及產生的會議紀要,均為相關部門內部研究,紀要和會議精神內部掌控,造成車輛生產企業、公交客運公司等均多次派人到經信委、新能源推廣中心、科技廳、財政廳等咨詢政策,不僅加大了各行政部門的工作量,而且各部門對出臺政策和相關程序的解讀也不盡相同,企業十分茫然。
“其次,目前省新能源推廣中心辦公室明確表示不受理直銷車申領省財政補貼。如果今后受理的話,需聯系原生產企業重開發票后才可以申報,而重新開票又涉及已銷售車輛的重新納稅問題、涉及稅收法律和政策事項、涉及到其他省市的慣例和山西的 特例 問題等,說到底,目前是 申報無門 。生產企業盡管拿到了包括國補在內的全部銷售價款,但也不斷跟政府部門交涉,爭取拿到補貼,與運營企業保持良好合作關系。公交運營企業在支付了包括地方補貼在內的車款后,處于無限期的等待狀況,如果未來補貼資金落到生產企業或生產企業委托的銷售公司,還涉及到生產企業或委托的銷售公司對公交公司墊付資金返還事項和補貼資金返還的安全”。
省城鄉公交客運行業協會法律顧問溫東升律師認為,“晉政辦發[2015]115號《關于加快推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出臺之后,省四廳委 晉財建一[2016]75號《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出臺,對2016年1月1日至受理執行75號文件期間,我省各公交客運公司購買電動客運汽車的行為,相關部門應予認可,根據政策規定,這些企業有權享有省級購車補貼。”他認為,“目前問題的焦點在于晉財建[2016]75號《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與《山西省新能源汽車領導小組辦公室[2016] 5次會議紀要》對補助方式的規定上。依據規定,山西省補資金的申請,需由本省生產企業或受委托的本省銷售機構申請,補助對象無申請資格;2016年1月1日至75號文件受理執行期間通過生產企業開票銷售的電動汽車,需補開國補資金的發票。而這一受理辦法,與我省各地市公交客運公司已簽合同、開發票、付車款、購車行為完成的實際狀況相沖突。”
山西省經信委產業政策處處長喬麗剛就這一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他表示:準確地講,我省新能源汽車推廣的內容應包括電動汽車、燃氣(天然氣)汽車、甲醇汽車三大塊。就電動汽車而言,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都十分明顯。我省為了推廣新能源汽車是下了很大的決心的,我們出臺政策的推廣力度也是比較大的。今年初,省政府就預留了資金用于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可以保證銷多少補多少,不存在資金缺口的問題。今年上半年我省新能源汽車市場基本上處于等待觀望的狀態,隨著我省補貼政策的明朗,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我省的新能源汽車市場會上一個大臺階,明年會有一個大的跨越。
喬麗剛告訴記者,針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都在密切關注和認真研究,我們會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對有關政策做出相應的調整。他請記者告訴用戶企業:一、大家一定要研究政策,要吃透有關精神,嚴格按政策辦事;二、我省的補貼資金是充裕的,請大家不用擔心;三、日前國家財政部通報了5起新能源汽車推廣中騙取國家補貼的典型案例,希望我省用戶引起高度關注,千萬不要和這些騙補失信企業打交道,否則是不會拿到任何補貼的。
結 語
由于對直銷車輛的補貼認定涉及開票事項、受理障礙等原因,這一涉及全省多家公交公司、1400輛電動客車的棘手問題,至今仍沒有明確的受理辦法,相關企業仍在焦急的等待之中。
但無論如何我們應當看到,汽車產業節能減耗勢在必行,這一趨勢不會因為部分車企的“騙補”而改變。在清查和防范企業騙補的同時,相關部門尚需積極反思騙補事件中暴露出的監管漏洞,在前置性地提升準入門檻、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堵塞政策漏洞的同時,充分重視事中和事后監管,從實際出發,適時調整財政政策和辦事思路,具體問題具體對待,才能將扶持資金準確及時地用到本地區實際推廣應用的合規新能源汽車補貼上。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