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5日訊 距離2013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稱《大氣十條》)頒布實施已快三年,實施效果如何?目前我國大氣環境存在哪些問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是什么?針對這些問題,中國工程院在今天下午向媒體發布了《大氣十條》實施情況中期評估結果。
評估認為,《大氣十條》實施以來,2013~2015年全國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各污染要素濃度逐年下降,重度及嚴重污染天數降幅顯著,但空氣質量仍面臨嚴峻挑戰,主要包括:冬季重污染問題突出,個別省份的PM10年均濃度有所上升,北京市完成2017年終期目標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評估結果顯示,全國74個重點城市中,67.4%的重度及以上污染發生在冬季,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是全國重污染天氣高發地區,占全國總天次的44.1%,重度污染的頻繁發生極大地抵消了民眾對于空氣質量改善的主觀感受。因此,減少冬季環境空氣污染頻次及強度是評估報告給出的《大氣十條》未來工作的重點。
報告明確指出了達到和未達到PM2.5或PM10考核的省、市和自治區,特別是遼寧、吉林、河南、湖北、陜西、甘肅和寧夏7個省(區)PM10年均濃度有所上升;而北京在《大氣十條》實施的三年中,PM2.5年均濃度由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80.6微克/立方米,雖有明顯改善,但要達到《大氣十條》規定的2017年的年均濃度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標,需要北京采用超常規手段,聯合周邊省市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完成這一艱巨的任務。
評估報告還指出,全國范圍內夏季臭氧濃度的攀升給我國大氣污染的進一步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戰,尤其是長三角、成渝和中西部地區夏季臭氧超標已經達到了不容忽視的程度。降低大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是降低全國大氣臭氧濃度的重要途徑,而北京還需同時大幅度削減氮氧化物排放。
評估結果表明,氣象條件在近兩年內沒有對空氣質量的改善起到“助推”作用,重點行業提標改造、產業結構調整、燃煤鍋爐整治和揚塵綜合整治四類措施是對PM2.5濃度下降貢獻最為顯著的措施。
報告認為,今后兩年和更長的時期內,需要加大力度釋放能源結構調整的污染削減潛力,并構建精準化治霾體系,提升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保障空氣質量長效改善。
本次中期評估是對《大氣十條》前半階段完成情況的一個系統性評估,受環保部委托,由中國工程院組織50余位相關領域的院士和專家完成。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