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臺灣以掩埋方式處理垃圾,導致環境臟亂,空地也不足應付爆量的垃圾。20多年前轉以焚化垃圾,加上垃圾減量工作,本以為可以解決垃圾問題,不料今年垃圾大戰再度展開,究竟誰該負起責任?
目前全臺實際運作的焚燒廠有24座,由于非每個行政區都有焚燒廠,因此全臺劃分為5大區,有焚燒廠的縣市協助無焚燒廠的縣市處理垃圾,若區內爆量則跨區尋求合作。今年的垃圾大戰則凸顯區域聯防破功,主管機關將此歸咎于各縣市的「本位主義」,實際上背后還有政治及經濟因素作祟。
臺東及云林的焚燒廠建造至今已10余年,前者因涉嫌違建及民眾抗爭,因此「備而不用」;后者則是弊案疑云,法律程序未完備未啟用,環保主管機關至今還未能找出解決方式,甚至每年花大把公帑維護,甚為浪費。
再者,垃圾代收費用由地方制定,雖然中央有一套計算營運成本的準則,但在價格訂定上若沒有實質規范,自然會出現早期低價搶收垃圾,現今高價制量的現象。
此外,目前僅雙北市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其他縣市皆依用水量徵收,兩種相異的作法,也導致有余裕的臺北焚化廠不處理外縣市垃圾。
平息垃圾大戰,除須破除各縣市本位主義及排除政治因素外,還要檢討代收垃圾處理費規范與徵收方式,民眾也要做好垃圾減量,才能解決垃圾危機。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