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環保部通報了13起重點環境污染案件的查處情況,包括企業和監管部門在內,只有一名責任人被處理,即河北省滄縣“紅豆局長”鄧連軍。(5月9日《法制日報》)
小朱莊村地下水污染被央視曝光后,滄縣環保局長鄧連軍一天時間就被摘掉了烏紗帽。如果按此標準,同為污染的其余12起案件,應該會有大致處理。不過,從現在來看,這只是猜想罷了。
“未發現確切地下灌污證據。”按照環保部所說的,沒有新證據推翻現有調查,濰坊案件就不成立,也就沒有責任人要追究。即便如此,剩下的11起污染案,怎么也沒有進一步的意見呢?
是不是污染程度不嚴重?可按照環保部的通報,案件不是已經被明確定性為“重點污染”嗎?是不是事件發生時間尚短,有關部門還來不及懲處?可從“紅豆局長”的故事來看,一天時間不是已經足夠了嗎?
相似情形下,處理大不同,這中間難道另有蹊蹺嗎?
回顧“紅豆局長”一案,相比其他案件,確有三個不同:第一,他被央視曝了光;第二,他莫名其妙說了“紅小豆煮飯也達標”的雷人雷語;第三,這句話迅速傳播,在全國掀起巨大波瀾。
在這“三個不同”出現之前,小朱莊村民也曾經上訪過。在一層一層下文批示后,他們得到的是“水合格”的檢驗結果。于是事情也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訴說奔走23年未有結果,央視介入一天就幫助他們完成心愿。原本以為像山一樣難以搬走的困難,就這樣輕而易舉地被重視、被解決。小朱莊無疑是幸運的。但如果沒有央視,他們還有如此幸運嗎?在如此尷尬的“曲線環保”背后,悲哀的難道僅僅是青山綠水嗎?
當地污染二十多年,鄧連軍上任不過兩年,假如他不說出“水煮紅小豆論”,他會不會和諸多前任一樣,輕松逃脫應有的懲罰?時至今日,滄縣還在開展污水檢測,相關部門也遲遲沒有說明,“紅豆局長”是因地下水污染被免職。
假如,如果還有假如,他即便說些“監管不力”“加以改正”一類的套話,現在會不會還像其他責任人一樣安然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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