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能源局近日發布《關于做好2017年風電開發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指出,2017年安徽擬安排風電建設規模200萬千瓦。
《通知》指出,要從嚴控制山區風電項目開發,對海拔超過500米的風電項目,暫不申請納入2017年風電開發方案;原則上,每個風電企業納入方案的項目控制在3個以內(15萬千瓦左右),其中在皖沒有在運風電場的風電企業控制在2個以內 (10萬千瓦左右);風電企業在省內在運、在建項目較多且環保、水保措施落實較好的,可視情增加申請納入2017年風電開發方案的項目。
《通知》強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則上不得申請納入2017年風電開發方案的項目:除地方規劃調整等原因外,存在核準后逾期未開工項目的;存在在運項目未按期完成環保、水保等驗收,或在建項目環保、水保等工程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