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能源局、財政部、環保部、住建部、工信委、交通部、民航局等八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電能替代的指導意見》,將電能替代上升為國家落實能源戰略、治理大氣污染的重要舉措,電能替代發展迎來歷史最好機遇期。但電能替代工作還面臨經濟形勢趨緊、價格機制不合理、政策落實不到位等一些不利因素,未來電能替代發展機遇與挑戰并存。
目前,我國政府高度重視電能替代工作,為推進電能替代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當前,我國環保形勢嚴峻,嚴重霧霾頻繁發生,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節能減排工作和大氣污染治理,大力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電能替代就是在終端能源消費環節,使用電能替代散燒煤、燃油的能源消費方式。
研究表明,直燃煤(油)是造成環境污染的重要因素。電能在終端消費環節的轉換效率和排放明顯優于煤和油,煤炭就地轉化為電能并進行集中排污治理的環保效果優于分散燃燒。隨著清潔能源發電比重的提高,在終端用能環節實施電能替代煤和油,能顯著減少城市污染物排放,改善人們的生活環境。
事實上,電能占終端能源比重每提高1個百分點,就可以減少單位GDP能耗4個百分點。電能還具有安全、便捷等優勢,實施電能替代對于推動能源消費革命、落實國家能源戰略、促進能源清潔化發展意義重大,是提高電煤比重、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減少大氣污染的重要舉措,這有利于構建層次更高、范圍更廣的新型電力消費市場,提升我國電氣化水平,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帶動相關行業拓展新的經濟增長點。
在這樣的背景下,國家部委陸續出臺了《關于推進電能替代的指導意見》、京津冀“煤改電”、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等電能替代政策要求;各地政府也出臺了規劃、補貼、價格、環保等一系列電能替代配套落實政策,為電能替代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其次,我們可以看到,我國用能結構有待優化,電能替代潛力很大。
我國終端用能以煤為主,約占70%,特別是工商業直燃煤、散燒煤比重較大,面臨治理難的困境。通過實施“以電代煤、以電代油”,滿足社會用能需求,成為了我們的必然選擇。
以電代煤方面,2015年,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內煤炭消費總量巨大,約26.2億噸、占全國消費總量的67.3%,主要分布在“三華”地區。據測算,通過鼓勵環保、補貼、價格等政策支持,可實施替代的環保可行潛力約8521億度,主要分布在工業鍋爐、散燒煤、工業窯爐、集中供暖、自備電廠等領域,各領域替代量分別占替代總量的33.3%、18.6%、17.6%、15.3%、3.6%。根據地域來分,電能替代潛力主要分布在“三華”“長三角”地區,其中河北、山東、浙江、江蘇四省替代潛力分別占國家電網公司環保可行潛力總量的21.6%、13.6%、9.8%和5.7%。
以電代油方面,主要是在交通領域大力發展電動汽車、軌道交通、電氣化鐵路、船舶岸電和機場橋載APU替代等。根據國家及交通部門相關規劃和行業統計公報,預計以電代油替代潛力約1205億度。其中,港口岸電推廣領域,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內沿海港口約3500個,沿江及內河港口約15523個,如果港口岸電實現普及應用,每年替代電量潛力約為130億度。
社會電氣化水平提升方面,美國、日本、歐洲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經過幾十年的努力,電氣化水平分別提高了14.5、16.6和11.2個百分點,較好地解決了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的矛盾。目前,我國電氣化水平僅為21%,離《關于推進電能替代的指導意見》設定的“到2020年實施電能替代促進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約27%”的目標相差6個百分點,尤其是居民家庭電氣化水平還處于較低階段,我國居民年人均生活用電量為529度,僅為美國的12.3%、歐盟的24%、韓國的39.1%,城鄉居民用電潛力和市場空間較大。
但是,電能替代工作在擁有眾多發展機遇的同時,也面臨了相應挑戰。
近年來,由于經濟增速持續放緩,國際、國內油氣價格持續走低,電能在部分終端能源消費領域價格競爭優勢不強,大規模推廣受到制約。這一方面是受經濟運行“三期疊加”影響,實體經濟經營壓力增大,企業面對電能替代改造投資門檻高、用能成本增加的實際問題,實施意愿不強,需求難以釋放。另一方面,我國能源在開發、使用環節都沒有體現環境成本,電能清潔、安全、易控的優勢被遮掩,在終端能源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此外,近年來天然氣價格的持續走低,也給電能替代工作帶來了較大競爭壓力。
電能替代的配套支持政策也有待進一步強化。實踐證明,政策到位,替代工作就順利,成效就明顯;反之,工作難題就會加大,成效就會被削弱。
總的來說,未來我國電能替代市場前景廣闊,大有作為,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和北方地區,工業鍋爐、散燒煤、工業窯爐、集中供暖、自備電廠等領域,我們要努力聯合社會各方,厘清能源價格體系,抓好政策落實,全面發力,大力推動電能替代邁上新臺階。
(本文節選于作者在2016全國用電與節電技術研討會上的發言)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