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華銳風電來說,近年可謂多事之秋!繼2015年暴虧40多億后,2016年半年報又虧損近5億。而且,因為早年的虛假陳述問題,該公司還被眾多股民告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期,法院一審判決華銳風電賠償股民損失。對此,有維權律師表示,估計后期將有大批中小股民跟進索賠,華銳風電將面臨訴訟潮。
華銳風電虛假陳述證監(jiān)會頂格處罰
2013年3月7日,華銳風電公告稱,經自查發(fā)現(xiàn),2011年度財務報表的有關賬務處理存在會計差錯。這些差錯涵蓋所有者權益、營業(yè)收入、營業(yè)成本以及凈利潤等四個方面,其中凈利潤差異比例超20%,會計差錯導致的差異為-1.68億元。
2015年11月10日,華銳風電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5]6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如下:
經證監(jiān)會查明,華銳風電主要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2年4月11日,華銳風電披露2011年年報,確認風電機組收入1686臺,營業(yè)總收入10,435,516,390.57元,營業(yè)總成本9,918,543,020.04元,營業(yè)利潤529,215,613.35元,利潤總額739,440,394.00元,報告期內風電工程項目適用的會計政策為商品銷售收入。該年報簽字董事為韓俊良、常運東、劉會、陸朝昌、王原、于國慶、張寧、張勇、趙魯平。受風電行業(yè)政策的影響,2011年全行業(yè)業(yè)績急劇下滑。為粉飾上市首年業(yè)績,在韓俊良安排下,華銳風電財務、生產、銷售、客服等4個部門通過偽造單據(jù)等方式提前確認收入,在2011年度提前確認風電機組收入413臺,對2011年度財務報告的影響為:虛增營業(yè)收入2,431,739,125.66元、營業(yè)成本2,003,916,651.46元,多預提運費31,350,686.83元,多計提壞賬118,610,423.77元,虛增利潤總額277,861,363.60元,占2011年利潤總額的37.58%。
根據(jù)上述違法事實,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責令華銳風電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韓俊良等責任人均予以警告,并做出了數(shù)額不等的罰款。
眾股民紛紛索賠一審法院判決支持
《投資快報》記者了解到,2011年1月13日,華銳風電登陸A股,發(fā)行價90元/股。而截至2013年7月3日,華銳風電收盤價僅3.9元/股,即使復權計算,投資者也是損失慘重。
處罰出臺后,眾多股民將華銳風電訴至法院,要求賠償。2016年8月23日,華銳風電發(fā)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的《民事判決書》,就四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公司提起的民事訴訟作出了判決,法院判決公司向四位投資者共計支付經濟損失賠償人民幣392,906.15元。
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律師表示,雖然華銳風電對判決提起了上訴,但根據(jù)事實和法律,改判的可能性不大。2013年3月,華銳風電的股東戶數(shù)為5萬多,目前起訴的僅僅是一小部分股民,預計后面會有更多的投資者加入對華銳風電的索賠維權行列,華銳風電將面臨訴訟潮。
劉國華律師進一步指出,華銳風電投資者參加索賠的條件是:在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間買入華銳風電股票,且在2013年3月7日后賣出或繼續(xù)持有公司股票,存在虧損的投資者。
“抱團取暖”平臺免費征集投資者
為維護廣大因虛假陳述受損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現(xiàn)《投資快報》“抱團取暖”公益平臺再次開啟,向曾經購買過華銳風電股票并遭受虛假陳述損害的投資者征集訴訟委托,代理投資者索賠。
參與《投資快報》抱團維權行動的大致流程是:電話或郵件報名、收到律師短信或電話、準備前期材料、律師為您計算虧損金額、決定是否起訴、律師正式前往法院立案。
本著為廣大中小投資者服務的辦報宗旨,我們的征集活動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僅充當公益平臺為股民服務,搭起投資者和專業(yè)維權律師之間的橋梁,同時讓“抱團取暖”的優(yōu)勢充分發(fā)揮。
《投資快報》記者提醒廣大投資者,需要準備的前期資料包括:1、身份證復印件;2、股東卡;3、加蓋營業(yè)部公章的股民買賣股票對賬單(從第一次買入打印至賣光之日或2013年9月1日);4、聯(lián)系電話手機及地址郵編。
“抱團取暖”曾為佛山照明投資者挽回千萬損失
2013年3月,被資本市場稱之為“現(xiàn)金奶牛”的A股上市公司佛山照明收到證監(jiān)會罰單,因為其嚴重的虛假陳述行為,致使廣大股民遭受慘重損失。當時,《投資快報》金融315欄目發(fā)起了“抱團取暖”公益維權活動,平臺一經成立就收到中小投資者的熱烈反響,一時間熱線電話幾乎被打爆。通過電話、郵件、微信報名索賠的投資者人數(shù)超過千人,最后通過平臺前往起訴的投資者也有數(shù)百人之多。截至2016年,投資者在維權案件中大獲全勝,我們的公益平臺,為中小股民挽回了近千萬元的損失!
維權律師表示,華銳風電此次被處罰情況之惡劣、市場影響力之大、投資者損失之慘重,對比當年的佛山照明案件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我們的公益平臺再次對廣大股民開放。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