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北京市發改委就8月份公布的《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招開了媒體通氣會,在會上,北京市發改委能源處處長鄧岷山就《獎勵辦法》作了詳細的解讀并簡要地介紹了一下北京市新能源利用及發展情況,其中市電力公司功一飛經理還就介紹了一下經費補貼和并網情況。
據鄧處長介紹,北京市的太陽能資源條件好,即有建筑面積達7億多平方米,可安裝的分布式光伏規模超過2000兆瓦。為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大規模應用,解決目前分布式光伏項目成本較高的問題,北京市財政局、發改委聯合發布實施了《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對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實際發電量給予每千瓦時0.3元(含稅)的獎勵,連續獎勵5年,加上國家對分布式光伏項目每千瓦時0.42元的補貼,北京市的分布式光伏項目能夠拿到每千瓦時0.72元的資金支持。
總體來說,此次《獎勵辦法》有三個特點:
一是補貼力度大。《獎勵辦法》實施后,市財政平均每年獎勵資金的規模達到1.2億元左右。在企業層面,《獎勵辦法》以0.3元/千瓦時的標準,連續5年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獎勵,相當于補助了企業16%的投資建設成本,可將投資回收期縮短至8年內。
二是政策程序簡化,可操作性強。《獎勵辦法》明確了獎勵項目的適用范圍、獎勵對象、標準和申報程序,對各部門的職責和具體工作時限做了明確規定,簡化了申報流程。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僅需要申請項目列入《分布式光伏補貼項目獎勵名單》,列入《獎勵名單》后,電量審核、資金撥付等相關程序均由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電力公司辦理,獎勵的申報流程基本實現了一站式服務,提高了辦事效率。
三是獎勵資金及時到位。《獎勵辦法》縮短了獎勵的時間間隔,每年分兩次發放獎勵資金。北京市電力公司每年9月30日和次年3月31日前,將半年度應享受獎勵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發電量上報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經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出具審核意見后報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財政局依據獎勵標準核定獎勵資金并撥付到北京市電力公司。北京市電力公司在收到財政獎勵資金后15個工作日內將獎勵資金撥付到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或自然人。
此次《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出臺引起了極大的反響,把鄧處長透露,《獎勵辦法》于今年8月20日發布實施,到現在不足兩個月的時間,在這短短的兩個月時間里,政策已經取得了明顯的效果,據初步統計,《獎勵辦法》實施后,北京市新增備案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9個,裝機規模48.3兆瓦,這個數字還不包括個人準備建設的分布式光伏項目。這兩個月備案的分布式光伏項目裝機規模相當于以往半年備案的裝機規模。根據初步測算,在政策影響下,到2017年,北京市光伏發電裝機將超過300兆瓦,到2019年,有望超過900兆瓦。
長遠來看,《獎勵辦法》的實施還將帶來深遠的影響,第一,社會和經濟效益顯著。初步測算,到2019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規模750兆瓦,直接帶動社會投資70億元,可吸引多元化的社會資本投資光伏產業,形成健康、持續、穩定、良性發展的光伏市場,進一步釋放光伏市場潛力。第二,環境效益顯著。預計到2019年,北京市分布式光伏項目每年可以產生約10億度的綠色電力,相當于每年替代45萬噸煤炭,減少二氧化碳排放80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2.4萬噸,減少氮氧化物排放1.2萬噸,減少粉塵排放21.8萬噸,對節能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具有重要意義。第三,促進技術創新,提高配套服務水平。《獎勵辦法》的發布實施,將有力推動分布式光伏市場和產業的發展壯大。激發光伏企業對技術創新與提高配套服務水平的積極性,加大對光電轉換效率、系統集成等關鍵技術研發的投入力度,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和自主研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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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