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是環保達人,也是電動汽車愛好者。一個月前,當他得知國家電網公司出臺了居民申報電動汽車充電樁后的相關政策后,馬上訂購了一臺國外某知名品牌電動汽車。沒想到,新車還沒提貨到家,國網武漢沌口開發區供電公司在收到他的申請后,在第二天就完成了充電樁的報裝。“一個月下來,我的車靠這個充電樁跑了3000公里。”楊先生說。
昨日,沌口開發區供電公司營銷部主任劉勇來到楊先生家,為充電樁做“體檢”。檢查結束后,劉勇對楊先生說:“您這個月為汽車充電用了907度電。經檢查,充電樁電表和線路運行正常。”
劉勇介紹,政府為鼓勵新能源汽車進入家庭,要求居民充電樁的用電電費標準,按照居民合表電價執行,每度0.595元,不執行階梯電價。907度電執行合表電價的電費是539.665元,如果按階梯電價算,電費為681.315元。這樣一來,楊先生這個月減少電費支出141.65元。
接著,劉勇為楊先生算了一筆“經濟賬”:“換算起電費,3000公里平均一公里的成本為0.18元,只有普通汽車的十分之一左右。”
不過,據記者了解,截至目前,武漢市申請辦理個人充電樁用電用戶僅3戶。
(應楊先生要求,隱去其全名及愛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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