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現有省政府保留礦井11處,其中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10處。為加快推進落后小煤礦關閉退出工作,9月9日下午,湘潭市委副書記、市長胡偉林主持召開了全市落后小煤礦關閉退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啟動了湘潭落后小煤礦關閉退出工作。
湖南省煤礦礦點多、井型小、辦礦標準低,且災害十分嚴重,煤與瓦斯突出、水害和自燃發火尤為突出。據統計,全省有981處煤礦,占全國1/10,有861處煤礦產能在9萬噸以下,屬于淘汰對象。
其中,一些礦井地質條件復雜,受井田范圍限制,根本無法實現正常開采、抽采達標;一些礦井資源已近枯竭,但礦主抱著僥幸心態冒險作業,稍有不慎就可能發生透水等安全事故;一些礦井煤層自燃與瓦斯突出并存,治理難度極大。為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提升煤炭工業整體素質,我省痛下決心關閉一批災害嚴重、不達標的煤礦,并對保留煤礦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
6月19日,全省落后小煤礦關閉退出工作會議在長沙召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4]38號)文件精神,按照“關閉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總體思路,明確堅決關閉11類落后小煤礦,到2015年底前要關閉400處左右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落后小煤礦,保留的煤礦“一礦一策”,通過資源整合、升級改造、限期整改達標和兼并重組,達到保留礦井必備條件,總數控制在500處以內。
根據方案,列入關閉的11類煤礦分別是:重點關閉年產能9萬噸及以下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加快關閉年產能9萬噸及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嚴重的;堅決關閉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且年產能在9萬噸及以下的;關閉超層越界拒不退回和資源枯竭的;關閉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仍然組織生產的;關閉沒有通過瓦斯防治能力評估且拒不停產整頓的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關閉或整合礦區范圍上下垂直重疊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專家論證,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防治的災害嚴重礦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應予關閉的;沒有實現正規開采的煤礦,一律停產整頓,逾期仍未實現正規開采的,依法實施關閉;沒有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三級標準的煤礦,限期停產整頓,逾期仍未達標的,依法實施關閉。
據了解,全省落后小煤礦的關閉退出分三批實施,2013年已完成邵陽市的試點。今年,將完成郴州、衡陽、長沙、湘潭、株洲、永州、益陽、常德、懷化、張家界、婁底、湘西等市州小煤礦關閉退出任務。2015年完成婁底市落后小煤礦關閉退出任務。在積極爭取國家小煤礦關閉退出獎補資金的同時,省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在2015年前完成關閉退出目標任務的市州給予獎補。今后,一律停止核準新建年生產能力低于30萬噸的煤礦,一律停止核準新建年產能低于90萬噸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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