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區和近郊的馬路邊,經常有人偷倒建筑垃圾,這一堆堆的建筑垃圾,就像是城市的‘牛皮癬’,既影響市容市貌,又影響周邊百姓生活。”據報載,某市市民張先生近日向報社反映,亂倒建筑垃圾影響市容市貌,損害城市形象,給市民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帶來嚴重影響。
筆者認為,治理城市建筑垃圾“牛皮癬”重在源頭管理,要規范建筑垃圾在處置過程中建設、施工、運輸單位的源頭管理,真正從源頭上依法整治,切實做到關口前移、事前防范,遏制違規行為。建筑垃圾大都是建設工程產生的,而建設工程一般都需經過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許可。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可以先期把建筑垃圾納入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有效制約開發商和建設施工單位,確保其將建筑垃圾交由具有專業運輸資質的企業進行清運,事前防范建筑渣土亂傾倒、無秩序的處置。
我國目前執行的仍是2005年頒發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應加強建筑垃圾立法,完善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監管和違法亂倒垃圾的打擊力度。如對申請處置建筑垃圾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經審查核準后,發放《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證》,嚴格執行建筑垃圾處置收費制度,與施工單位簽訂建筑垃圾規范處置承諾書,落實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對未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手續的建設和施工單位,不予辦理有關規劃和建設施工許可;對未經核準處置、運輸建筑垃圾的以及將建筑垃圾交給未經核準的單位或個人運輸的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對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企業和車輛進行監督管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