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消息 國家主席習近平3日在首爾同韓國總統樸槿惠舉行會談。兩國元首積極評價中韓合作,全面總結中韓關系發展經驗,規劃新形勢下兩國合作,達成許多新共識。兩國元首一致決定,進一步豐富中韓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內涵,使兩國成為實現共同發展的伙伴、致力地區和平的伙伴、攜手振興亞洲的伙伴、促進世界繁榮的伙伴。
習近平表示,中韓關系正處在大發展的新起點上。雙方應共享發展機遇,共同應對挑戰,全面深化合作,使兩國成為實現共同發展的伙伴、致力地區和平的伙伴、攜手振興亞洲的伙伴、促進世界繁榮的伙伴。
習近平指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雙方應該重點努力做大經貿互利合作。為實現2015年雙邊貿易額3000億美元的目標,雙方要在新能源、電子通信、智能制造、環境、高新技術、綠色低碳等戰略新興產業培育新的合作增長點,擴大金融、投資、地方合作,中方愿在韓國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
希望雙方加大談判力度,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中韓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爭取達成利益大體平衡、高水平、雙贏的協定。中方歡迎韓國企業加大對中國中西部地區的投資。雙方可以結合各自優勢探討和嘗試在第三國開展合作。
會談后,兩國元首共同見證了兩國外交、可持續發展、金融、環保、地方、海關、人文、傳媒等領域多項合作文件的簽署。
雙方發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聯合聲明》附件】
一、《中韓面向未來聯合聲明》落實情況
經貿領域
雙方積極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大韓民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節能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和大韓民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應用技術研發與產業化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擴大了在節能、新技術等領域的合作,并決定通過中韓企業合作創新中心擴大雙方企業間交流與技術合作。
雙方于2013年10月成功舉行第1次中韓氣候變化對話會,就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及政策交換意見,討論了兩國間實質合作方案。
雙方于2014年5月舉行第11次中韓核能聯合委員會會議,討論了就加強東北亞域內核電安全開展實質性合作的方案。
二、此次元首會談共識
擴大面向未來的互利合作
雙方商定,在世界經濟不穩等外部經濟條件下,繼續致力于促進兩國貿易,爭取到2015年實現貿易額達到3000億美元的目標。
雙方歡迎以2013年簽署《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韓國輸出入銀行互惠風險參與協議》(RRPA)為基礎,簽署《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韓國輸出入銀行在互惠風險參與協議項下有關超大型節能環保型船舶融資協議》,商定今后繼續支持兩國貿易往來。
雙方商定,在去年就節約能源、提高能效方面加強合作達成共識的基礎上,將兩國能源合作擴大至全領域,為兩國經濟社會可持續增長奠定基礎。
雙方一致認為,在兩國產業逐步升級的背景下,加強在高新產業領域合作十分必要。為此,除政府間交流渠道外,應進一步加強兩國間各相關產業與政府部門間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一致認為,核電安全十分重要,商定通過建立事件信息通報機制、推動地區合作項目等,為增進東北亞域內核電安全加強合作。
雙方商定,在細顆粒物等大氣污染領域開展空氣質量監測信息共享和大氣污染預報、警報模式聯合研究等合作,共同推進中韓環境產業論壇及鋼鐵等領域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實證示范項目,共同致力于加強東北亞地區層面合作體系。
雙方強調,將攜手應對氣候變化這一全球挑戰,共同致力于2014年9月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和201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巴黎會議取得預期成果。雙方商定,繼續就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各自國內應對氣候變化和指向低碳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行動、雙邊氣候變化務實合作等問題加強對話、交流與合作,積極籌備將于2014年下半年舉行的第2次中韓氣候變化對話會。特別是,為全面系統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合作,雙方商定簽署中韓氣候變化合作協定,早日啟動案文磋商。
三、以元首會談為契機簽署的文件
雙方歡迎以此次元首會談為契機簽署以下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大韓民國企劃財政部關于攜手創新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與大韓民國環境部環境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大韓民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關于加強兩國地方經貿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韓國輸出入銀行在互惠風險參與協議項下有關超大型節能環保型船舶融資協議》。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