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期貨日報記者從大商所獲悉,隨著行業企業和市場機構參與焦煤期貨規模逐步擴大,焦煤期貨迎來首次巨量交割。截至最后交割日,焦煤1401合約交割總量合計為36萬噸,為焦煤期貨上市以來最大交割量,其中進口焦煤約占87%。整個交割過程平穩順暢,貿易商、焦化企業、鋼廠等各類型企業均有參與。
據記者了解,焦煤1401合約合計交割6000手,每手合約標的為60噸,折合現貨總量為 36萬噸。交割港口主要為青島港、日照港、天津港和唐山港,其中青島港交割21萬噸,日照港交割8.4萬噸,天津港交割6萬噸,唐山港交割0.6萬噸。交割的貨物中31.2萬噸為進口煤,分別來自澳大利亞、蒙古、加拿大,4.8萬噸為山西煤。最終共有26個法人客戶參與交割,賣方主要是國內較大的焦煤進口貿易企業;買方以貿易企業為主,并有焦化、鋼鐵企業。
大商所工業品事業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焦煤期貨交割,存在入庫量大、時間緊等諸多壓力,在此情況下,大商所嚴格按照交割流程操作,與會員、質檢機構、倉庫質檢進行充分溝通,同時對第一次參與交割的客戶進行培訓與指導,保證了焦煤交割的順利進行。
他介紹,在焦煤交割中,焦煤摻混問題是交割控制的重點。由于現貨市場上沒有嚴格意義的單一煤,現貨市場上存在著同一礦區不同生產坑口在洗煤場簡單混合的簡單混煤,簡單混煤不影響焦煤的正常使用,并可以通過鏡質體反射率予以甄別,因此交割品指標設計中,允許符合標準的簡單混煤參與交割。在此次交割中,為了防止簡單混煤之外的焦煤摻混,大商所與質檢機構密切合作,嚴格檢驗流程,把好質量關,使此次進行交割的36萬噸焦煤在灰分、硫分、揮發分、粘結指數、膠質層最大厚度等方面符合焦煤交割質量標準的有關規定。整個過程中未發生違約行為,進一步說明大商所焦煤合約標準、規則設計貼近現貨市場,能夠充分反映現貨市場的實際情況。
該負責人還表示,為進一步做好焦煤期貨交割工作,下一步交易所將繼續加強對產業客戶的培訓、服務工作,強化企業對市場避險及交割業務的理解,同時,進一步探索降低交割成本的方式,提高期貨市場服務現貨市場的水平。
據記者了解,大商所焦煤期貨于2013年3月22日上市,已平穩運行10個月。截至今年1月20日,在焦煤期貨上市的201個交易日里,共成交3601.17萬手(按單邊計算),總成交額24349.39億元,日均成交量17.92萬手,日均成交額121.14億元,日均持倉14.28萬手。上市以來,產業客戶參與較為積極踴躍,體現出產業企業對焦煤期貨的認可。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