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已進入2014年,煤電雙方的年度合同談判仍在火熱進行中。邁入新一年,我們對市場也有了新的認識。2013年煤炭市場劇烈起伏,給供需雙方帶來了諸多經營困難,雙方都有尋求更為有效合理定價機制的訴求。2013年我國共進口煤炭3.3億噸,同比增加13.4%,進口煤數量再創新高,進口煤在沿海電廠的使用比例已超過20%,進口煤對國內煤炭供需及價格的影響日益擴大,也引起了行業管理者的高度關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奠定了未來經濟發展的基調,我國將邁入經濟中高速發展時期,GDP增長率預期將在7-8%之間,用電量增速降至6-7%,隨之帶動的煤炭消費增長率也將下行;隨著我國工業化的深入,環境問題日益凸顯,國家對環保的力度加大,對煤炭燃用的地域、數量和質量都將產生深遠影響。在此背景下進行的2014年度電煤合同談判備受各方矚目。筆者有幸參與了2014年部分煤電雙方年度合同談判,現對談判中的一些感受簡要梳理如下。
市場化合同受認可。今年的談判中,煤炭企業提供了季度、月度、市場現貨等多種形式的合同方案,參加談判的客戶普遍反映,這是一種更為市場化的做法。客戶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和對市場的研判選擇對自身更為有利的合同方案,體現了雙方更加平等的合作關系。
互保協議評價高。今年的煤炭購銷合同中明確提及,買賣雙方要按不低于合同數量一定比例來執行,并約定未執行量需繳納高額違約金。這一違約條款被購銷雙方看做是互保協議,得到了客戶的高度認可,客戶評價違約條款增加了合同的嚴肅性,有利于合同更好的執行,能夠對穩定市場起到很好的作用。
穩定價格是雙方訴求。2013年煤炭價格大起大落,給煤電雙方都帶來了一定困擾。煤炭作為國家基礎性能源,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宗商品,煤炭價格的相對穩定有利于國家建設,并且也有利于煤電雙方各自的生產經營,這一點得到了談判雙方的認可。
價格水平有分歧。然而在談判最核心的價格問題上,煤炭供需雙方仍存在一定爭議。煤炭企業給出的季度合同價格基準為590元/噸,該價格是2013年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的平均,能夠反映出2013年煤炭價格整體水平,將這一價格作為2014年煤炭購銷合同的起始價格,反映出了穩定市場價格的訴求。部分客戶由于在市場走勢判斷上與煤炭企業存在分歧,導致談判進展受阻。
2014開年,煤炭價格大幅下行,這與主要煤炭企業的月度與季度合同價格明顯低于前期的現貨市場價格、導致市場預期整體下滑有關。這反映出當前市場還未能形成有效的價格體系,并且市場對于煤炭企業提出的價格方案也未能準確理解。
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變為了“決定性作用”。煤炭市場化道路剛剛起步,供需雙方都在摸索中艱難前行,希望這條道路能夠越走越平坦。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