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僅探討電力體制改革路徑進行探討,報告不涉及對需不需要改革的探討
十八屆三中全會臨近,外界關于電力體制改革的呼聲和猜測不絕于耳,在這里我們不想對三中全會會否對電力體制改革出臺相關政策文件做過多猜測, 只是從我國電力體制的歷史背景及現實狀況、其他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的經驗及借鑒等方面來對我國電力體制的走向做簡單分析和猜測,希望對二級市場投資有所幫助。
電力體制改革應以電力的安全穩定供應和保證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為終極目標
電力體制改革應以不犧牲電力的安全穩定供應為前提,完善電價形成機制是電力體制改革通用的一種做法,市場化的定價機制可充分利用價格在市場經濟中的調節作用實現資源的合理有效配臵,對節能減排及新能源的充分利用都將產生積極影響。
改革要根據我國電力體制的歷史及現狀的實際去做,不能照抄照搬國外經驗
我們分析了包括英國、美國、法國、德國、日本、俄羅斯等多個國家的電力體制改革路徑,但沒有證據證明何種體制是世界最好或世界通用的。我們國家仍需要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摸索適合自己的方式方法。
供售電端引入競爭機制或許可行,但需要循序漸進
我們認為,區域分開和輸配分開都有可能影響電力的長期安全穩定供應,不是最好的方法。供售電端引入競爭機制或許可行,它可以形成市場化的電價形成機制又不影響電力的供應,但目前尚不具備充分的條件,需要循序漸進。調度獨立短期不可行,長期要看電力體制改革的進展。
電力體制改革不會對電力設備投資造成不利影響
改革不會選擇輸配分離的路徑,因此輸配電網的投資不會受影響;供售電端引入競爭機制不會影響設備投資;即使在遙遠的將來調度與電網獨立,其需求有可能不降反增,且對行業的競爭格局不會形成影響,國電南瑞在調度領域的龍頭地位不會被撼動。區域分開可能會影響電網安全。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