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昨(7)日發布公告,就對華光伏產品反補貼調查作出初裁:不對自中國的太陽能產品采取臨時性反補貼措施;歐委會將在今年底12月5日一并公布反傾銷與反補貼調查的終裁結果。
歐方不再加征反補貼關稅的原因是,中歐已就反傾銷調查達成“價格承諾”協議,并于8月6日本周二開始執行;如果歐方雙重征稅,中國可在WTO起訴歐盟濫用貿易救濟措施。
這個結果意味,價格承諾的談判結果已涵蓋反補貼案,同時歐方事實上對“雙反”案做了并案處理。但歐委會在公告中補充說,此前對華太陽能玻璃(生太陽能板的原材料之一)的“雙反”調查不受影響。
此前中歐談判結果是,加入價格承諾協議的中國光伏企業,以每瓦55-57歐分向歐盟出口,并受到配額限制;未加入的企業則面臨平均47.6%的懲性關稅。協議至2015年年底終止。
據了解,中歐雙方政府之間,并無簽署價格承諾協議的程序。價格承諾中的關鍵談判由政府出面,談判結果也經企業同意。參與價格承諾的企業,向歐盟委員會出具承諾書,歐方確認收到,程序即完成。
中歐光伏糾紛的解決,并未宣告其他貿易摩擦的一筆勾銷。歐盟仍有對華電信產品發起“自主調查”的可能性。
《金融時報》6日報導說,今年1月,中國外交官向歐盟成員國政府抱怨稱,歐盟貿易委員德古赫特要求讓歐洲企業得到中國下一代通信網絡(4G)市場至少30%的份額,作為讓他放棄調查的交換條件。由中國移動主導的4G網絡招標將在9月揭曉。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