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光伏協議今日(8月6日)開始實施。8月3日,歐委會正式發布官方公告,決定接受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及中國光伏企業在歐盟對華光伏產品反傾銷案中的價格承諾。這意味著歐盟內部關于妥善解決中歐光伏貿易爭端方案的相關程序已經完成。該方案有效期至2015年年底。
盡管有消息稱,在中國光伏企業與歐委會簽署的最終價格承諾中,設定的價格底線為每瓦0.56歐元,而且中國輸歐光伏產品每年總量不得超過7GW,但是官方并未公布具體數字。有分析指出不公布具體數字為防止價格操縱。但是由于目前此消息已廣為人知,不公布信息是否能起到設想的效果還有待觀察。
中歐此次就光伏貿易爭端達成協議示范意義重大,最大的亮點恐怕是總理親自掛帥,在國際貿易爭端中我國領導人為產業發展“沖鋒陷陣”的做法今后或成為常態。在中歐雙方光伏談判的過程中,中方做了兩手準備,一方面積極對話,爭取最佳結果。如李克強同默克爾會談,表明中方關切和立場,另外在歐盟委員會發布光伏案初裁結果前夕,李克強同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通電話,指出此案涉及中國重大核心經濟利益;另一方面制定反制措施,在啟動對歐美韓三地產多晶硅雙反、伺機而動的同時,對歐盟葡萄酒提出雙反調查,“醉翁之意不在酒”。
本來市場爭端應該由各方面的市場主體解決,但是在歐盟的貿易保護主義面前,我國政府的一些列舉措無疑是合理、有力和得人心的,國內光伏業界也感受到了政府“為自己撐腰”的鼓舞。7月27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全聯新能源商會、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等5家行業組織發表《關于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的聯合聲明》。聲明表達了對中歐達成價格承諾的歡迎,并對國務院領導、商務部和相關政府部門關心表達了感謝。
中歐就光伏爭端達成的協議雖然是一個雙贏的結果,但是國內光伏產業應該意識到,“兩頭在外”、倚重歐洲市場的產業發展模式已經不可持續,從長期來看,大力發展國內市場恐怕才是消解光伏制造業產能過剩的法寶。政府已經出臺一系列政策(最新的政策為財政部7月31日公布的《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電量補貼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支持分布式光伏上網,在相關細則出臺之后,國內光伏產業可能會迎來第二個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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