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低碳
打虎拍蠅 還要揪出林業“蛀蟲”
2022-05-19 09:56:47
中國能源網
“林業就是要保護好生態,誰破壞了生態,就要拿誰是問”。為維護森林資源管理良好秩序,打擊震懾涉林違法犯罪行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曾在2021年7、8月分批次,一次12起,一次15起向社會公開通報典型違法違規破壞森林資源及貪腐的案件,以案示警,以案說法,推進依法治林,強化資源保護,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
“雖然,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多次強有力的打擊震懾涉林違法貪腐犯罪行為,卻并未引起東莞市林業局某些領導的警覺讓他們有所收斂。”東莞觀音山相關負責人陳老師無奈告訴作者。
2020年12月,知名媒體第一財經一篇《毀林蓋別墅、建豪華墳墓,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亂象無人管?》報道,曾將觀音山公園的毀林違建問題,和相關主管部門東莞市林業局等推上風口浪尖……
“當時,東莞市委牽頭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七八個關聯部門聯合到觀音山進行實地調查。”陳老師介紹,最后拆了一些違建別墅的圍墻,種植了一些樹木,就走了。
當追問,是否追究相關毀林違建人員的責任時,陳老師表示并未看到通告。
至于為什么不拆除全部違建,只拆除了一些別墅的圍墻。他解釋,觀音山內的別墅有22棟,需要對這些別墅進行界定。
一是建設時間上。根據國家及當地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的時間,來界定別墅到底是歷史遺留還是現在建設,比如2005年12月份以前屬于歷史遺留,允許歷史遺留的“違規建筑”進行不動產登記。2005年12月份以后不屬于歷史遺留,查看別墅的證件手續是否齊全,涉及違建就拆除。
二是主體不一致。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主體不一致的歷史遺留房屋。比如,由于原土地房屋分開登記,很多房屋在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或不符合相關規定無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下,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甚至還進行了轉讓(含多次轉讓),因此出現了大量的歷史遺留問題,包括房屋土地權屬來源資料不齊、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等。
三是房地產開發過程中違反土地管理、規劃管理的歷史遺留房屋。
“具體情況還是要看現在的政策規定,上面問題又涉及多個部門,比較復雜”。陳老師透露,經專項小組調查,別墅主人已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依據審批時的法律規定并未禁止作為宅基地使用。字面意思就是別墅手續齊全,屬于合法建筑。只是圍墻超出占地面積,所以進行拆除。
在一位工作人員的帶領下,作者在景區“吉祥路”旁邊看到了一棟為“頤雅山房”的別墅。不時有游客看著這幢建筑發出“住在這里太舒服了吧”“好有錢”之類的感嘆。
作者看到,“頤雅山房”雖已建成,但內部并沒有裝修,敲門也無人應答。
工作人員介紹,2020年因媒體曝光,政府組織人員拆除了“頤雅山房”和“名門”別墅的名稱和前門的圍墻。
“這些別墅所占用的宅基地不是原有的宅基地,也不是村內空閑地,不是可用于興建住房的普通山地,而是林地。不僅沒有取得林業部門的同意,而且實際用地面積明顯與其1997年所領取的土地使用證用地面積不相符。”代理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法律事務的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東杰曾在媒體采訪時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未經批準或者采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他們無權處置這些別墅,只能向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但得到的答復基本上都是這些別墅是合法的。”公園管委會沈助理告訴作者,未建成的別墅已爛尾多年,影響景區環境的和諧。
他解釋,以“頤雅山房”為例, 2016年7月,樟木頭鎮政府作出的信訪答復意見書顯示,該住宅用地于1997年2月由潘某某(注:香港籍)向土地權屬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加具意見后,送東莞市國土局進行審批。1997年,該宗地取得用地手續,批準文號為“東府集字(1997)1900190301778號”,批準面積120平方米。
“秦嶺那么多別墅,都拆除了,為什么觀音山的拆不了?表面上是違建問題,實際上是腐敗問題。”陳老師說,我們公園在2019年起訴了“名門”別墅主人余興和2020年觀音山起訴“頤雅山房”別墅主人潘寶燕毀林違建別墅??上纱纹鹪V,都以公園敗訴結束。
“判決書出來后,我們很詫異,明明違法占地面積事實清楚。”陳老師說,暫且拋開2002年香港居民潘寶燕及其四個子女,非法取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的事不談。潘寶燕及其四個子女均為香港居民,在1997年分別取得東莞市樟木頭鎮石新村飛云山120㎡山地作為宅基地。5個人,每人是120㎡,合計起來也就是600㎡。結果潘寶燕及其四個子女總用地面積高達1934㎡。
更早之前,公園方就起訴過“頤雅山房”主人潘某某。2017年5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7)粵19民終901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顯示,潘某某等五人已取得案涉土地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在案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被依法撤銷前,潘某某等五人為案涉土地的合法使用權人;潘某某等五人在案涉土地上建設案涉房屋,該房屋已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故潘某某等五人為案涉房屋的合法權利人。觀音山公司主張案涉房屋為違法建筑缺乏依據,該院不予采信。
在2017年2月,原東莞市國土資源局作出答復稱,潘某某及其四個子女的住宅用地“登記手續合法有效”。
盡管如此,公園方仍對潘某某等人取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是否合法持懷疑態度,希望主管部門進一步查清,根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森林公園的設施和景點建設,必須按照總體規劃設計進行。在珍貴景物、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除必要的保護和附屬設施外,不得建設賓館、招待所、療養院和其他工程設施。第十一條規定,禁止在森林公園毀林開墾和毀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另外,涉及到砍伐林木的,還要取得采伐許可證。”
據此前媒體報道,觀音山人為毀林違建別墅(22棟)、工廠、會所、農家院、臨時商鋪、住宅等70余棟,累積毀林面積高達近2000畝。
“背后沒有人支持誰敢在國家森林公園里亂建?”陳老師說,在2009年的時候,石新社區蔡樹生等人在明知道我們公園已成為國家級森林公園的情況下,未經公園同意和國家林業局批準的情況下,公然違反《森林法》《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多條法律明文規定,在公園內核心區違法強行推毀林地近6畝,建了二幢大型別墅,各占地約300平方米。后因毀林施工導致水土流失,山體滑坡,才被迫于2020年6月份拆除了一棟。
他道出疑惑,公園里有的別墅是在2002年左右開始建設,有的是在2006年之后,也就是公園升級成為國家級森林公園之后才開始建設的。按照相關規定國家森林公園是不允許建設別墅的,而上面領導說,這些別墅手續齊全,屬于合法建筑,讓人匪夷所思。
“觀音山創建22年來,共計向國家交納稅款超過3000萬元;為社會提供就業崗位10000多人次;向國內60歲以上老人、當地居民、現役軍人、人民警察、醫務工作者、教師、學生、殘疾人等免費入園旅游折合款項達1億多元;22年累積用于慈善事業投入達千萬;森林覆蓋率達到92%以上,森林蓄積量增加了兩倍。”黃淦波說,國家級景區為當地揚了名,優化了當地生態環境,帶動了當地經濟繁榮發展??梢钥隙ǖ卣f:22年來廣東觀音山以一家民營企業的所能與己任對社會民眾傾注了真情實感,對社會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配圖;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的大量住宅設施和各類工廠。
但讓他感到困惑的是,在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毀林違建豪華墳墓、違建別墅等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一直得不到有效制止。黃淦波告訴作者,每次發現園區內的違法違建行為,都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部門投訴舉報。相關部門也承認是違建,但就是坐視不管。
“公園雖然有國家森林公園的榮譽牌傍身,但也肩負起了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重任。”黃淦波無奈的告訴作者,現在疫情反復,我們是一家民營企業,不僅要維持公園正常運轉,更要對國家林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負責。18平方公里的原始次森林面積,不是個人的,是東莞乃至全國人民的,我們要防火,要防毀林違建等等,觀音山人的壓力很大。而市林業局一直覺得是公園在針對他們,因為我們曾向上反映毀林情況,估計是他們受了批評,所以就對我們公園不太友好。
根據《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規劃期一般為10年。觀音山公園即2017年7月30日到期,需進行修編并報批。
2017年7月17日,廣東省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管理局致函觀音山,要求及時按有關規定修編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并按程序上報國家林業局審批。黃淦波說,應廣東省林業局邀請,湖南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接受我園委托曾兩次到訪東莞市林業局希望配合勘界工作,均遭拒絕。
第一次:2018年3月9日,針對觀音山公園發展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廣東省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管理局邀請市林業局和公園共同參加商討。根據2017年7月17日的督導通知精神,會議要求市林業局應發揮林業主管部門職能作用,主動督導、協調和指導公園完成森林公園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并完善森林公園各項配套建設手續。2018年10月,湖南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應邀到東莞市林業局勘查觀音山公園邊界,遭遇市林業局單方臨時取消,不成立的理由則是該公園四界不清。
第二次:2019年4月17日,東莞市林業局為應付廣東省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管理局2017年7月17日的督導通知和2018年3月9日的會議紀要,也曾致函通知觀音山公園要求盡快按有關規定修編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并按程序上報國家林業局審批走形式。2020年5月19日,觀音山公園根據該致函通知精神,委托北京時代天元旅游開發有限公司配合修編并再次前往市林業局希望配合完成修編所需事項,仍遭該局拒絕,不成立的理由仍是該公園四界不清。
據觀音山管理方透露,此前,在2021年6月17日觀音山公園向東莞市信訪局反映要求調查處理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修編問題的信訪事項(信訪件編號:LX4419002021061753499)。該信訪經市信訪局2021年6月22日轉交至東莞市林業局。該局于2021年7月2日受理,并發出了受理告知書。
在市林業局的答復書中稱,湖南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和北京時代天元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并未就修編工作來訪我局。
觀音山管理方表示,市林業局的單方面臨時取消和拒絕修編,分別發生在2018年和2020年,且都是當面行為,根本難以留證。所以,面對市林業局的狡辯,公園方毫無辦法,并且截止目前,公園的總體規劃依然處于修編停滯狀態,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此外,觀音山方認為市林業局以四界不清為由拒絕配合公園修編,理由不能成立。
觀音公園從東莞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觀音山森林公園,到國家林業局批準為國家級森林公園,及廣東省林業局批準的總體規劃,均有四界范圍。
2000年12月31日東莞市人民政府批準建立觀音山森林公園確定的位置范圍位于樟木頭鎮,由石新、古坑、樟洋、官倉等村的部分林地組成,總面積26178畝。
2005年12月23日,國家林業局批準為國家級森林公園確定:經營面積657.18公頃,行政區域位置廣東省東莞市,地理坐標東經104°58′38″—105°02′25″,北緯22°52′30″—22°55″,四界范圍大尖頂(沿山脊至)吊神排(沿山坡至)觀音肚(沿山坡至)筆架山(沿山脊至)石壁徑(沿山坡至)石新醫院(沿山坡至))珊珠棚(沿山坡至)飛云頂(沿山坡至)官倉(沿山坡至)大尖頂。 同時,2007年7月30日,廣東省林業局批準《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地理坐標和經營面積:東經104°05′16″—114°07′36″,北緯22°52′47″—22°54′59″,總面積598,10公頃。
“三級批準性的文件足以說明公園的四界清楚、手續合法。可怎么修編時“四界不清”就成了市林業局某些領導阻擋修編的理由了呢?”陳老師向作者出示了當時的批準文件,近幾年我公園又曾多次向市林業局書面申請并反映情況,以求盡快修編,均無結果,導致修編工作延期五年一直無法完成。
他氣憤表示,在2007年的時候就可以報批修編總體規劃成功,怎么到了2017年就不行了?不能因為我們向上反映毀林問題不被接受,就故意刁難我們,這是嚴重的打擊報復和瀆職行為。
“市林業局還曾兩次把林權證,發給石新社區,而且沒有經過我公園同意。沒有林權證,就直接影響了國家級森林公園樣板景區的升級和發展。”陳老師說,比如我們向上申請一個公共民生項目,因為沒有林權證,就無法申請。找石新社區審批,他們就故意不蓋章。
當被問及不批的原因是,陳老師向作者透露,前些年公園和石新社區居委會曾發生過承包經營合同糾紛。
“觀音山以前只是一座荒山,上世紀九十年代后期,樟木頭鎮石新村委自籌資金興建觀音山森林公園。由于當時的旅游環境還不好,村委會也沒有會做旅游開發的人才,經營不善,導致建設資金緊張,工程只進行不到十分之一而停工,成了“爛尾工程。”后來四處尋找敢接盤者,幾經周折終于找到我們老板,也就是黃董。”陳老師介紹,經過多次懇求和洽談,黃董終于同意接手這個爛尾的項目。雙方于1999年11月底與東莞市樟木頭鎮石新村簽訂《東莞觀音山森林公園聯合開發合同書》,面積約10000畝,承包期限為50年。
后來,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努力經營,公園發展蒸蒸日上,石新社區居委會就欲收回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經營管理權。官司打了8年,最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判決認定,雙方于1999年簽署的承包經營合同有效,均應按約定履行合同,觀音山勝訴。
作者查了一下相關規定,根據《森林法》第十七條規定: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林地(以下簡稱集體林地)實行承包經營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權,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轉讓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
此前,公園就曾多次向市林業局申請辦理林權證,但是市林業局不答復,不辦理。公園管理方表示,市林業局在不通知公園,也未經公園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擅自兩次把公園承包經營林地的林權證發放給石新社區,2005年發放9份林權證;2010年發放10份林權證,兩批林權證上萬畝的林地、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利人均為樟木頭鎮石新村委會。
代理過觀音山案件的周律師表示,樟木頭鎮石新村委會明顯侵犯了承包人黃淦波及觀音山公園對承包林地、森林和樹木應有的合法權益;而市林業局在明知二者存在承包合同關系及權屬爭議的情況下,還為樟木頭鎮石新村委會單方頒發林權證并確定全部權利,明顯存在程序違法。
“之前,就有林業部門的領導找過我們黃董,想入干股觀音山,不過被黃董拒絕了。”陳老師低聲說,市林業局某些領導不僅兩次擅自將觀音山公園的林權證頒發給石新社區,還在為樟木頭石新社區2010年辦理林權證新證更換2005年舊證期間,擅自改變林地性質。
“我們有存檔林業部門發給石新村委林權證的復印件。”陳老師介紹,在2005年3月29日,市林業局為樟木頭鎮石新村委會頒發了林權證9份,林地面積6484.5畝(其中樹種林種為松樹防護林3209.7畝(公益林)、松樹用材林3274.8畝)。
2010年10月19日,市林業局又為樟木頭鎮石新社區換發林權證10份,林地面積14341畝(其中樹種林種為荔枝經濟林5464.7畝、針闊混特種林7842.2畝、馬尾松用材林1034.1畝),該批林權證的森林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的權利人為樟木頭鎮石新社區居民委員會7225.8畝,其余森林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的權利人為東莞市樟木頭鎮石新股份經濟聯合社7115.2畝。
比較2005年3月29日市林業局為樟木頭鎮石新村委會頒發林權證9份和2010年10月19日換發林權證10份,明顯存在違法將禁止采伐的生態公益林松樹防護林3209.7畝,借換證擅自改變為限額采伐的商品林范圍內的荔枝經濟林、用材林等其它樹種林種的嚴重問題。
而在市林業局的信訪答復書中稱,樟木頭鎮石新社區2010年換發的10份林權證等級為公益林面積為3934.5畝,比2005年舊證登記為公益林的面積3209.7畝還多,不存在“借換證擅自改變為限額采伐的商品林范圍內的荔枝經濟林、用材林等其它樹種林種的嚴重問題。”
市林業局為石新社區村委2005年發放9份林權證,林地面積6484.5畝;而2010年發放林權證10份,林地面積林地面積是14341畝,比2005年多出7856.5畝。所以,此答復明顯存在偷換概念,扭曲事實,并不能顛倒借換證期間擅自改變林地屬性的客觀事實。公園管理方表示,不管是公益林還是商品林,根據上述的《森林法》第十七條規定,市林業局在未通知公園,未經公園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擅自就把公園承包經營林地的林權證發放給石新社區,明顯存在發證程序違法、違規,完全屬于侵害觀音山公園的合法權益。
當作者問及觀音山公園的毀林違建、總體規劃、改變林地性質等問題何時能解決時?
公園管理方表示,目前,還要看主管部門的態度,希望上級主管部門,督促其東莞市林業局糾正其敷衍、不實態度,聚焦“工作落實、為民辦事、加強法制、營商環境”存在的作風突出問題,期待能在此穩企紓困期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盡快解決公園發展問題,并對相關部門相關人員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應依法追究責任,保障國家森林公園健康、持續、有序發展。
“來觀音山工作整整20年了,吉祥路兩邊的樹,記得還是黃董帶我們一路種上去的。”走之前,陳老師拉著作者的手說,希望能客觀公正的報道出來,千萬不能讓林業“蛀蟲”,蠶食了國家資產。
近日,作者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官網獲悉,廣東省林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視頻會議在廣州召開。會議要求,2022年全省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和十二屆省紀委七次全會部署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永遠在路上的堅定執著,持之以恒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扎實工作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