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水利60億資產重組過會,三峽水利將作為三峽集團實施配售電業務的唯一上市平臺,與重慶市政府共同推動“三峽電”入渝。
4月15日晚間,三峽水利發布公告稱,其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獲得中國證監會審核通過,股票于4月16日復牌。
根據三峽水利發布的公告,當日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召開2020年第13次工作會議上,對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審核。
根據會議審核結果,三峽水利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獲得有條件通過。重組后的三峽水利將作為三峽集團以配售電為主業的唯一上市平臺。
證監會在審核意見中還提到,后續要求三峽水利結合交易完成后凈資產收益率下降等情況,補充披露交易完成后提高上市公司資產質量、增強持續盈利能力的具體措施。
2019年3月,三峽集團控股三峽水利,并啟動了通過三峽水利重大資產重組,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聯合能源88.55%股權、長興電力100%股權,整體作價65.35億元。由此整合了聯合能源和長興電力。
2019年12月,因未能充分說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對提高上市公司資產質量、改善財務狀況和增強持續盈利能力事宜,證監會未通過三峽水利的重組申請。
今年3月7日,三峽水利在年報公告中表示,將不遺余力地推進資產重組。
根據三峽水利4月7日發布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修訂稿)》顯示,三峽水利擬向新禹投資、涪陵能源、嘉興寶亨、兩江集團、長江電力、長興水利、渝物興物流等21個對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其持有的聯合能源88.41%股權。
交易完成后,三峽水利控股股東仍為長江電力,實際控制人仍為國務院國資委,主營核心業務未變,仍為電力生產與供應。長江電力為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下稱三峽集團)旗下上市平臺。
三峽水利本次作為三峽集團實施配售電業務的唯一上市平臺,主要原因之一是與重慶市政府共同推動“三峽電”入渝。三峽集團曾表態要全力推動落實“三峽電”入渝,三峽水利重組是重要舉措之一。
三峽水利起源于1929年成立的萬縣市電業公司,1997年8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為重慶市首家電力上市公司。
作為重慶市萬州區域的發供電一體化公司,三峽水利在2017年設立全資售電子公司,曾被業內稀缺“廠網合一”標的。但受制于萬州區經濟發展水平及外購電成本,售電業務存在瓶頸。
2017年2月,三峽集團聯合重慶政府,提出將烏江電力、聚龍電力、三峽水利、長興電力四張地方電網將整合為一,實現重慶市四張電網在股權上的結合,成為重慶市“三峽電網”,調入三峽集團溪洛渡水電,從國網川渝通道入渝。
重慶地方電網除三峽水利外,還主要包括兩江長興電力、聚龍電力和烏江電力,均存在類似裝機容量不足、外購國網電力價格較高的問題。
為進一步確保三峽水利未來業績可實現、可持續,三峽集團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峽水利為三峽集團以配售電為主業的唯一上市平臺,也是踐行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試點平臺,將通過多種方式,積極支持三峽水利后續發展。
重組后的三峽水利作為三峽集團配售電業務的唯一上市平臺,有望在大股東的支持下發揮突出的戰略協同作用。
首先,三峽電入渝將進一步發揮“發-配-售電”業務的戰略協同。根據重慶市政府和三峽集團達成的戰略協定,重組后的三峽水利作為三峽集團實施配售電業務的唯一上市平臺,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三峽集團的大水電消納與地方電網形成協同效用,引入低價電將大大促進企業和區域經濟發展。
其次,依托三峽集團,加快優質資產整合。重組完成后,三峽水利資產并購能力及經驗進一步提升,將對網內及周邊優質低價電源實施并購,同時篩選全國范圍內優質的增量配網試點實施并購,并逐步整合三峽集團的優質配售電資產。
最后,長江大保護戰略實施,促進產業鏈業務延伸。三峽水利與三峽集團正在大力實施主導的“長江大保護”發展戰略形成良好的業務合作,業務范圍將隨著長江大保護項目的推進持續延伸,實現配售電業務沿江布局的戰略協同;兩江新區的繼續開發,工業客戶逐步落地,長興電力開創的“電力設施金融服務、工程建設、運維及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業務模式”的系統性業績增長方式,將為上市公司的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
三峽水利認為,本次重組是三峽集團積極響應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三峽集團與重慶地方國企共同成立的長興電力成為首批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增量配網改革試點企業,也是電改標桿企業,通過本次重組將在更大范圍形成改革示范,有利于進一步促進電力體制改革,有利于三峽水利突破發展瓶頸,拓展發展空間,進一步做優做強做大。
根據2018年度備考財務數據,重組前后,三峽水利上市公司資產規模由51.49億元擴大至197.14億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由28.52億元擴大至90.23億元,營業收入由12.98億元增加至54.16億元。
2019年,三峽水利實現營收13.07億元,同比增長0.69%;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92億元,同比下降10.26%。
通過此次重組,三峽水利將充分發揮四網融合協同效應,通過規模效應和協同優勢降低購電成本和財務費用。重組完成后,售電規模增加,電價談判議價能力及融資能力增強,有利于爭取部分外購電降價,降低外購電成本及綜合融資成本。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