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天然氣銷售企業:
依據《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并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黑價宏〔2015〕248號)規定,天然氣銷售黑龍江分公司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氣價格上浮政策,即基準綜合門站價格恢復到2017年11月1日以前價格。為合理理順我市非居民天然氣價格,現將調整我市市區(不包括阿城、雙城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3.624元調整至3.40元;供熱煤改氣供氣價格由每立方米3.524元調整至3.30元。
二、各天然氣銷售企業要嚴格按照上述標準,認真做好銷售價格的調整工作。
三、本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執行。
哈爾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4月2日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