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內成品油價格按機制上調》精神,西藏自治區成品油銷售價格自2017年1月12日24時起同步上調。
一、調整后的全區成品油銷售價格
(一)拉薩價區
95號汽油每噸由10889.14元上調為11091.04元,每公升由8.09元上調為8.24元,每公升漲0.15元。
92號汽油每噸由10310.36元上調為10498.80元,每公升由7.66元上調為7.80元,每公升漲0.14元。
89號汽油每噸由9731.58元上調為9906.56元,每公升由7.23元上調為7.36元,每公升漲0.13元。
-35號柴油每噸由9496.20元上調為9698.50元,每公升由7.98元上調為8.15元,每公升漲0.17元。
-20號柴油每噸由9174.90元上調為9377.20元,每公升由7.71元上調為7.88元,每公升漲0.17元。
-10號柴油每噸由8758.40元上調為8948.80元,每公升由7.36元上調為7.52元,每公升漲0.16元。
0號柴油每噸由8270.50元上調為8437.10元,每公升由6.95元上調為7.09元,每公升漲0.14元。
(二)昌都價區
95號汽油每噸由12208.22元上調為12410.12元,每公升由9.07元上調為9.22元,每公升漲0.15元。
92號汽油每噸由11548.68元上調為11737.12元,每公升由8.58元上調為8.72元,每公升漲0.14元。
89號汽油每噸由10902.60元上調為11077.58元,每公升由8.10元上調為8.23元,每公升漲0.13元。
-35號柴油每噸由10912.30元上調為11114.60元,每公升由9.17元上調為9.34元,每公升漲0.17元。
-20號柴油每噸由10531.50元上調為10733.80元,每公升由8.85元上調為9.02元,每公升漲0.17元。
-10號柴油每噸由為10055.50元上調為10245.90元,每公升由8.45元上調為8.61元,每公升漲0.16元。
0號柴油每噸由9496.20元上調為9662.80元,每公升由7.98元上調為8.12元,每公升漲0.14元。
(三)阿里價區
95號汽油每噸由12733.16元上調為12935.06元,每公升由9.46元上調為9.61元,每公升漲0.15元。
92號汽油每噸由12046.70元上調為12235.14元,每公升由8.95元上調為9.09元,每公升漲0.14元。
89號汽油每噸由11373.70元上調為11548.68元,每公升由8.45元上調為8.58元,每公升漲0.13元。
-35號柴油每噸由11566.80元上調為11769.10元,每公升由9.72元上調為9.89元,每公升漲0.17元。
-20號柴油每噸由11162.20元上調為11364.50元,每公升由9.38元上調為9.55元,每公升漲0.17元。
-10號柴油每噸由10662.40元上調10852.80元,每公升由8.96元上調為9.12元,每公升漲0.16元。
0號柴油每噸由10067.40元上調為10234.00元,每公升由8.46元上調為8.60元,每公升漲0.14元。
二、此次上調后的價格為最高零售價格,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此價格之內,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三 、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等額上調。享受批發業務的成品油零售企業,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價格倒扣300元結算;合同未約定配送的,在上述價格倒扣300元基礎上、再考慮運雜費因素結算。
四、中石油西藏銷售分公司等銷售企業要積極組織油源,保證市場供應。要督促所屬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及時報告成品油市場供應情況和價格執行情況。各社會加油站要嚴格執行規定的零售價格,不得擅自突破規定水平。
五、各地市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成品油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的穩定。同時要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和價格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對措施。
西藏自治區物價局
2017年1月12日
責任編輯: 江曉蓓